新華都海物會等4家福建餐館被罰,內幕曝光!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今天公布一批食品經營企業行政處罰信息,其中有5家餐飲企業,新華都海物會赫然在列。
海物會銷售不合格中華鱘
2018年12月27日,福建新華都海物會投資有限公司從福州市名門御品貿易有限公司購進“中華鱘(淡水魚)”24.7斤加工后銷售,經福州市產品質量檢驗所檢測,檢測結果該批次“中華鱘(淡水魚)”的恩諾沙星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第235號公告《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的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資料顯示,恩諾沙星屬于喹諾酮類抗菌消炎藥,已廣泛應用于禽畜和魚類疾病防治,養殖環節未嚴格控制休藥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導致殘留超標。長期食用恩諾沙星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導致該類藥物在人體中產生蓄積,長期過量攝入將會給人體的健康帶來危害。
經查,新華都海物會只提供了供應商福州市名門御品貿易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供貨單據、福建省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清單,未提供了該批次水產品的入庫單及檢驗合格證明。2019年3月27日,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責令新華都海物會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非法所得1210.3元;罰款5000元。
2家餐館使用過期原料
令吃客吃驚的是,竟然有2家餐飲企業竟然使用過期食品原料,如果不是市場監管部門查獲,消費者則很難知情。
2019年1月17日,福州市連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當地萬家城市廣場的鳳城鎮火掌門餐廳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餐廳廚房內擺放著一桶己開封使用的南培四川菜籽油,該菜籽油的生產日期為:2017年05月12日,保質期為18個月,己超過保質期。執法人員現場對涉案過期食品依法予以扣押。
經查,該餐廳于案發前一個月從福州一個賣油的業務員來該餐廳推銷時購進了兩桶標稱四川德陽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榨純香菜籽油,共一百斤(不含桶重),至案發時己用掉53斤。2019年4月1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認定該餐廳使用超過保質期菜籽油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規定,構成了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沒收涉案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并罰款65000元。
同一天,連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還依法對位于萬家城市廣場的鳳城鎮鍋國果過餐飲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餐飲店廚房調味架上擺放著一瓶己開封使用的廣味柱侯醬,該廣味柱侯醬的生產日期為:2016年03月30日,保質期為24個月,己超過保質期。執法人員現場對涉案過期食品依法予以扣押。
經查,該餐飲店于2019年1月9日左右,由員工從外面購進標稱為廣州市廣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瓶廣味柱侯醬。據該餐飲店陳述,當晚店里員工加餐時用了一點上述廣味柱侯醬,之后并沒有再使用過,并未在該餐飲店所經營的菜品中添加上述廣味柱侯醬。2019年4月1日,連江縣市場監管局認為,該餐飲店的行為涉嫌違法,但鑒于涉案食品原料數量只有1瓶,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二條第(六)項規定,依法沒收上述廣味柱侯醬,并罰款50000元。
流動商販難保質量
另外還有一家小吃店居然從流動商販處購買食品原料,這質量很難保證。果不其然,檢驗結果,這批食品原料不合格。
據介紹,閩侯縣上街龍飛小吃店于2018年7月3日以6元的價格從流動商販處購進1千克豆腐做為食品原料用于餐飲加工,且未向供貨方索取相關進貨憑證。該批次1千克豆腐于當日全部被抽檢機構抽走用于檢測,無違法所得。
后經福建中檢華日食品安全檢測有限公司檢驗,結論為“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2019年2月22日,閩侯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該小吃店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決定對該店處以罰款5000元。
來源:中國消費網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福建新消費